欧洲人权法院与任何国际法院一样,受其创始条约的约束。具体而言,法院的管辖权和权力由《欧洲人权公约》(ECHR)规定。近期发生的一起涉及将管辖权移交给大审判庭的司法自主权案件引发了人们对法院未严格遵守《公约》的担忧。
在格泽达诉波兰案(申请号:43572/18)中,法院受理了波兰司法改革案,该案导致一位当选为国家司法委员会成员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在其四年任期结束前被解职。2020年11月10日,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第一审判庭决定通知当事人,其打算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30条,将管辖权移交给大审判庭。作出这一决定的原因可能是,法院目前还有27份申请尚未审理,这些申请涉及波兰司法系统改革的各个方面。
如果分庭正在审理的案件引发了影响
《公约》或其议定书解释的严重问题,或者问题的解决可能导致与法院先前作出的判决不一致的结果,则第 30 条允许分庭放弃管辖权,转而支持大审判庭,“除非案件一方反对”。2020 年 12 月 9 日,然而,2021 年 2 月 9 日,分庭以多数票决定,无法接受波兰的反对意见,因为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 30 条并结合《法院规则》第 72 条第 1 款和第 4 款 Viber 号码数据 规定,该反对意见不能被视为有效。这是分庭首次驳回一方对放弃管辖权的反对意见。
分庭的裁决依据是《欧洲人权公约》第30条和《法院规则》第72条。后者于1998年11月1日《欧洲人权公约》第11号议定书生效后首次实施,该议定书重组了《公约》设立的控制机制,旨在维护和提高人权保 让你的营销比社交媒体走得更远 护的效率。第72条第1款重申了《欧洲人权公约》第30条的规定,即分庭可以放弃管辖权,转而支持大审判庭,“除非案件一方提出反对”,但该反对必须符合本规则第4款规定的若干条件。第72条第4款还规定,“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反对意见将被分庭视为无效”。
反对放弃必须有充分理由
《规则》第72条第4款规定的条件之一是,反对意见 比特币数据库美国 必须“有充分理由”。波兰政府在2020年12月9日致法院的信函中,以“结构性和程序性原因”为由反对放弃,但未进一步阐述这些理由。然而,波兰政府一开始就指出,审判庭并未说明放弃的任何理由。随后,波兰政府表示,放弃审判庭意味着这起极其敏感的案件将仅由大审判庭审理;也就是说,由审判庭成员加上法院院长、副院长、各审判庭庭长以及通过抽签选出的其他法官组成(《法院规则》第24条第2款(c)和(e)项)。另一方面,如果遵循波兰政府对分庭放 常规程序,案件可由审判庭法官独立评估;如果随后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43条进行判决后提交,则由由审判庭法官以外的其他法官组成的大审判庭进行评估,但审判庭庭长和代表相关缔约国的法官除外(《欧洲人权公约》第26条第5款)。政府进一步辩称,放弃审查将消除大审判庭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43条重新审理此案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