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框架,武装团体首先要履行尊重的义务,然后履行履行的义务(分为促进、提供和推动三个部分),最后是保护的义务。因此,像泰米尔猛虎组织这样已经有效取代国家权力并对领土和人口实行独家控制的武装团体,比叛乱初期的游击队(如 BRN-C)要承担的人权义务要大得多。
在义务的初始阶段
所有受国际人权法约束的武装团体均须履行尊重义务。尊重义务主要是消极义务,但并非唯一消极义务,所有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武装团体均可履行尊重义务;事实上,在这一阶段对武装团体施加的义务与对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一方施加的义务类似。随着武装团体的发展和对国家的取代程度不断增加,它须履行义务,其子部分包括履行(提供)、履行(协助)和履行(促进)。最初,协助义务可能与武装团体最直接相关,因为与提供义务相比,履行该义务所需的资源较少。例如,如果武装团体控制的地区发生医疗紧急情况或流行病,而该团体没有资源提供直接医疗援助(提供医疗的义务),那么协助义务要求该团体通过协助国家或第三方组织(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无国界医生组织或世界卫生组织)提供医疗服务来确保受影响的个人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仅仅履行尊重的义务是不够的,因为它无法确保受影响人群的权利。
履行履行义务需要平衡提供
协助和促进等基本要素。履行权利的方式由武装团体自行决定。在某些情况下,武装团体可 智利电报号码 能可以仅通过协助义务来履行权利,从而减少对该团体施加的总体资源限制。这并不成问题:重要的是保护个人权利,而不是保障这些权利的具体方式。然而,提供和协助的义务是确保履行总体义务的相互依存的手段,尽管武装团体被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滥用这一自由裁量权来逃避责任:如果武装团体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提供义务,它必须履行协助义务,反之亦然。
保护义务要求武装团体保护个人免受第三方对其权利的威胁:,也涉及受影响人口生活的规范。保护义务的预 越南推廣 防和补救部分都需要某种形式的立法授权。武装团体必须颁布规则,以便个人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违反这些规则,可能需要拘留和起诉。这意味着保护义务对武装团体的适用必须仅限于那些取代国家权力并对领土和人口实施独家控制的团体。
拟议的分级方法得益于领土国家对其整个国家领土(包括其权力实际上已被取代的地区)的持续义务。因此,虽然武装团体在 测试和分析 定期测试您的电子邮件 特定情况下可能要承担有限的人权义务,但国家的持续义务避免了对其余权利的保护真空。其结果是国家和武装团体之间的义务“分工”。虽然让国家在武装团体领土上承担持续义务的概念乍一看似乎不诚实,但这种活动实际上是相对常规的。例如,印度和斯里兰卡政府分别继续在纳萨尔派和泰米尔猛虎组织控制的地区提供服务,而伊拉克和叙利亚政府则继续向伊斯兰国控制地区的石油和天然气工人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