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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挑战其与中国军方的所谓关系

2018年4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通知,禁止使用普遍服务基金“购买或获得任何对通信网络或通信供应链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公司生产或提供的任何设备或服务”。随后,FCC将华为和中兴通讯列为国家安全威胁,并据此裁 并挑战其与中国 定,85亿美元普遍服务基金中的政府补贴不能用于向这两家公司购买设备和服务。

最终的指定令于2020年6月下达。华为向FCC提起上诉,但于2020年12月被驳回。此后,华为及其美国子公司向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起诉讼。为了推翻FCC对其国家安全威胁的指定,,华为辩称,这种指定“没有证据支持,而且该机构(FCC)对国家安全的判断超越了其权限”。 2021年6月,法院驳回了华为的复审请求(详细分析在这里)。

在欧洲针对欧盟成员国提出或实施的各种措施

华为要么向主管部门发出正式请求,要么提 并挑战其与中国 起诉讼。例如,华为提起诉讼以撤销瑞典邮政和电信局的决定。此外,2020 年 9 月,华为向欧盟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发出正 葡萄牙电话号码库 式信函,回应波兰和罗马尼亚提出的 5G 安全规则。它认为,拟议的法律草案“以违反欧盟法律的多项行为为依据”。这一说法在多次会议和电话中进行了讨论,但没有任何实质性结果。

世界贸易组织的讨论

至少从 2018 年起,中国就已在 WTO 提出限制中国公司参与 5G 网络的问题。首先,中国提议在市场准入委员会讨论澳大利亚对华为和中兴生产的 5G 设备的限制,即“对 5G 设备实施歧视性市场准入禁令”。在会议期间,中国代表指责澳大利亚出台了违反 WTO 规定的原产地禁令。

虽然澳大利亚的措施没有明确点名华为

而且其明确目的是防止可能因“涉及可能受到与澳大利亚法律相冲 什么是电子邮件营销自动化? 突的外国政府法外指示的供应商”而产生的安全风险,但澳大利亚代表辩称,这些要求对原产地是中立的,并不排除中国供应商。

后来,该问题在2018 年 11 月和2019 年 4 月的货物贸易理事会会议上被提出。服务贸易理事会也讨论了该问题。就贸易争端而言,法律学者仍然怀疑是否有可能根据 WTO 国家安全例外情况证明澳大利亚的立场是合理的。

2021年,中国将瑞典对华为参与该国5G网络的限制提请货物贸易理事会注意。最近,2022年4月,比利时的一项引入移动5G服务提供额外安全措施的法律草案被中国列为特殊贸易关注,并被列入货物贸易理事会议程。截至目前,这些措施 线数据库 尚未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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